每人最小新风量8.5㎥/(h·人)。

(6)《饮食建筑设计规范》JGJ64

饮食建筑空调系统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(7)《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》GB 50226

站房内主要房间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(8)《体育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1

体育建筑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(9)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GB 50189

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二、风量平衡法

消除余热、余湿及有害物的通风量按风量平衡法进行计算。

(1)消除余热所需的通风量G1(kg/h):

(2)消除余湿所需的通风量G2(kg/h):

(3)稀释有害物所需的通风量G3(kg/h):

三、换气次数法

以下规范列举了用换气次数法计算通风量的换气次数。

(1)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GB 50736

1)居住建筑设计每小时换气次数宜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2)医院建筑设计每小时换气次数宜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3)住宅的厨房和卫生间全面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小于3次/h。

4)部分设备机房机械通风换气次数按下表选用。

5)公共卫生间、浴室及附属房间机械通风换气次数按下表选用。

(2)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9

托儿所、幼儿园主要房间室内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。

(3)《中小学校设计规范》GB 50099

当采用换气次数确定室内通风量时,各主要房间的最小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(4)《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8

图书馆各种用房通风、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(5)《办公建筑设计规范》JGJ 67

吸烟多的公共用房,宜设置排风设施,排风量不大于新风量的80%;卫生间、开水间及设备机房每小时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(6)《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》JGJ 40

疗养院下列用房应设有机械排风装置,其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(7)《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》GB 50320

殡仪馆各类用房换气次数不低于下表的规定。

(8)《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》GB 50226

候车室、售票厅、旅客厕所等房间宜采取自然通风。当设置机械通风时,主要房间的换气次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
(9)《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》JGJ76

严寒及寒冷地区,特殊教育学校冬季室内换气次数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。

以上就是各种场所的通风量计算要求汇总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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